市属企业不断完善“一适应两挂钩”工资决定机制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12-28
来源 : 市国资委
市国资委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从“效益决定、效率调整、水平调控”三个维度,构建与企业效益效率相挂钩、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相适应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根据企业功能定位、行业特点,差异化分类实施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和决定机制,对竞争类和公益类企业实行有差别的工资效益联动,公益类和创新型国有企业经申请,可以实施结构化工资管理,工资总额划分为效益性和保障性两部分,分别实行不同的挂钩机制,保障性工资总额增长可选取高质量发展指标库中服务国家战略、开展科技创新、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等相关指标,不受当期经济效益波动的影响,以适应企业实际功能和运营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