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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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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年度期数 2012年第6期
      2. 总期刊数 总第247期
      3. 成文日期 2012-04-23
      4. 编号 青政发〔2012〕3号
      5.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扎实做好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按照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发挥本土优势,以落实责任、消除隐患、治理顽症、强化执法、夯实基础、文化建设等为主要措施,实现安全与发展的有机统一,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努力实现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持续下降,杜绝重特大事故(“三下降一杜绝”)的工作目标,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及时排查治理隐患,强化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强化职工安全培训,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要通过严格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警示约谈、失信惩戒等行之有效的措施,促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强化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地方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强化部门综合监管、行业安全管理和监督,完善落实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管理制度。制定《安委会工作规则》,完善安委会运行机制,强化安委会办公室监督检查、指导协调职能。市政府确定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为“安全月”,“安全月”的第一周为“安委会工作周”,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集中研究、督办、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安全生产工作需求。加大安全生产在全市目标绩效考核中的权重。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健全安全生产与各类先进评选挂钩机制。
          三、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一)深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以网格为单位,摸清核准全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市政府与区市、部门和重点监管企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在网格化平台上集中展现。实施企业内部自查、部门外部督查、专家审查和送法入户的“三查一送”措施,实现监管主体和责任主体良性互动。全面落实网格化工作规范,进一步落实“九定”制度,使网格化监管上通区市、部门,下通镇街、社区和企业,成为各级政府和部门决策、调度安全生产工作的主渠道。
          (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企业自查自纠、专家现场诊断、政府挂牌督办、执法督促整改”的隐患排查整改运行机制。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高危行业企业要每月上报,其他企业要每季上报,较大、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深化“保健式”监管,定期组织专家,深入重点企业开展安全诊断。各级政府要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重点排查治理事故高发、风险较大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开展春夏秋冬四次重点行动,每季度确定一个主题,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对高危行业企业或不按规定开展自查自纠、不据实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导致事故高发的行业企业,增加检查频率,加大处罚力度。
          (三)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科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实行量化执法,确保市级70%、区市80%、镇街90%的安监人员深入一线进行执法检查。严格执法,增加刚性,发现问题立即处置,依法采取责令改正、行政处罚、停产(业)整顿、关闭等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强化各级政府特别是区市、镇街打非治违责任,对打非治违不力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加强法制建设,抓紧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隐患排查治理等规章制度。
          (四)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在交通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市政管网等重点行业领域,推广安全生产在线监测监控技术,建成一批安全技术示范工程。建设七区智能交通综合管理平台、“两客一危”车辆(“两客”指单次运营里程超过800公里的客运车辆和高速公路客运车辆,“一危”指危险品运输车辆)24小时GPS联网监控系统、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烟花爆竹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城市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山林防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120马力以上渔船卫星导航系统、重大危险源电子监控系统等,提高安全防护水平。积极发展安全装备融资租赁业务,提升安全装备水平。
          四、全力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攻坚战
          (一)全面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强化交通运输企业主体责任,禁止客运车辆挂靠经营,禁止非法改装车辆从事旅客运输。严格长途客运、危险品车辆驾驶人资格准入。落实长途客车驾驶人强制休息制度。持续严厉整治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完成170公里双向四车道以上公路中央隔离设施安装任务,同步建设电子抓拍系统。为全市幼儿园、中小学配置600辆专用校车,强化校车安全监管。加强桥梁、隧道、码头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强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制订高层楼宇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全力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落实建设项目消防安全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严禁使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装修、装饰材料和建筑外墙保温材料。
          (三)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严格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条件,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市政工程、轨道交通、房屋拆除、农村中小学厕所等安全管理和技术标准。建立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体系。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肢解发包以及无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从业人员无资格证书从事施工活动等不法行为。
          (四)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建成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新增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不得低于5000万元,且一律向园区集中。未设立化工园区的区市,不再受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许可。以中小化工企业为重点,开展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持续开展设备检修、动火、受限空间、盲板抽堵等特殊作业的安全专项整治。抓好涉港危化品隐患专项整治。
          (五)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严格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1〕67号)的规定,今年起不再审批地下开采非煤矿山项目。研究制定地下矿山退出机制,除国家特大型矿山和国有大型矿山企业外,其他一律退出,2013年实现基本退出,2015年实现全面退出。加强日常属地监管,加大井下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力度,严防小矿小厂在退出前超能力生产引发事故。
          (六)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落实区市、镇街属地监管职责,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制作、销售、运输、燃放行为。做好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储存、运输安全。
          (七)强化市政公用领域安全监管。加快燃气灰口铸铁管道改造。加强管网巡检和管线区域施工的现场监护。在临近市政燃气管网的电力、电信、污水井等重点部位,安装燃气泄漏无线报警器。加快管道燃气发展,逐步替代瓶装液化石油气。
          (八)严格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强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的安全监督检查。深化化工化肥领域工业压力管道隐患整治。督促即墨市、莱西市深入开展无证液化石油气站隐患整治。推进车用气瓶粘贴电子标签、加气站安装改造自动控制系统。
          (九)深化海洋渔业和海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大力推进平安渔港建设。抓好海上运输特别是“四客一危”船舶(即客渡船、客滚船、高速客船、旅游船和危险品运输船)运输、港口危险货物装卸和储存、引航作业等重点领域隐患治理。开展“四防一禁”活动(防大风、防碰撞、防火灾、防冰冻,在恶劣气象海况时禁(限)航),严格海上客货运输安全监控。
          商贸、旅游、教育、铁路、民航、电力、林业、农机、人防、体育、文化、卫生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行业特点,深入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形势稳定。
          五、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一)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和退出。落实安全生产前置审批制度、项目引进和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研究制定高危、低效、高能耗企业退出机制,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对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实行严格的资格认证管理,确保其评价、检测结果的专业性和客观性。
          (二)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广泛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2012年60%以上正常生产经营的非煤矿山和尾矿库,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全部达到标准化三级水平,冶金等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达标率30%以上。加强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将评价结果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加强职业危害防治。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依法明确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和机制。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建设。深化粉尘与高毒物品职业危害专项治理。依法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监督检查和使用有毒物品职业卫生许可工作。继续深入开展职业危害申报,年内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75%以上。大力开展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和能力。
          (四)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充实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加强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各村居、社区要配备安全生产协管员(巡查员)。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通过各种方式,培养安全生产管理人才和一线技能型人才。加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大力发展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组织。
          六、提升安全生产应急保障能力
          (一)统筹规划建设安全生产基础设施。编制全市《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确保同步建设、优先实施。加快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选址和规划建设,同步建设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实训基地和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实训基地等重点项目。在董家口、新河化工园区等高危行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应对事故灾难所必须的应急救援设施和装备,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应急队伍,保证园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与园区建设同步进行。
          (二)建立多级联动的应急救援网络。强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救援队伍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联合处置机制、紧急医学救援体系等,提高事故灾害处置能力。
          (三)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不断完善全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应急预案报备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学校、机关、商场、重点企业、高层楼宇等人员密集场所每年至少演练2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
          七、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一)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培考分离”制度,督促企业开展强制性安全培训。企业用工必须全部培训,100%掌握应知应会岗位安全知识,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组织区市、部门、镇街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大培训,提高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驾驭能力。完善安全生产远程在线教育培训网站,建立三级教育培训体系。在幼儿园、中小学、社区普及安全基础教育。
          (二)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制定《全市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意见》,统筹全市各类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进一步明确创建项目、创建标准、认定程序和推进计划,将安全生产示范创建作为各类先进集体评选表彰的前提条件。年内培育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30家,安全文化示范企业16个,安全班组100个,国家安全社区2个,市级安全社区60个。
          (三)营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加大安全生产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力度,动员全社会力量维护职工安全权益。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帮助职工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落实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和事故救援宣传报道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定期通过电视滚动播出安全生产常识,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完善安全生产隐患、事故举报、奖励和保密制度,市和区市都要设立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有奖举报电话。组织好第十一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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