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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贯彻国办发明电〔2011〕26号文件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防止市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的通知(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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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年度期数 2011年第21期
      2. 总期刊数 总第238期
      3. 成文日期 2011-12-07
      4. 编号 青政办字〔2011〕113号
      5.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防止市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26号)精神,进一步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防止生猪生产大上大下、价格大起大落的长效机制,减缓生猪市场的周期性波动,促进生产平稳健康发展,保障市场长期稳定供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加大生猪生产扶持力度
          (一)鼓励发展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合理规划养殖区,落实生猪养殖用地,扩大生猪养殖规模;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落实市、区(市)两级财政配套资金,改善饲养、防疫条件,提高粪污处理能力,推动规范化、标准化生产;继续深入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引导农村生猪散养户实施“退户进区”,实行统一良种、统一防疫、统一操作规范,提高生猪生产水平和防疫能力。从2011年开始,每年新发展养殖规模500头以上的标准化生猪养殖场(小区)40处,“十二五”末达到400处以上,全市年生猪出栏量达到400万头,不断提高我市优良猪源自给率。(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市财政局,五市政府)
          (二)严格落实生猪饲养补贴制度。保持合理的能繁母猪数量,保护生猪生产能力。继续实行能繁母猪补贴制度,按照每头每年100元的标准对能繁母猪的养殖场(户)进行补贴。补贴所需资金,由市财政与区(市)财政按以下比例负担:莱西、平度为8∶2;即墨、胶州、胶南、城阳为5∶5;黄岛、崂山为2∶8。畜牧部门要摸清本地能繁母猪存养基数,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发放审核管理,通过“惠农一本通”,尽快将补贴资金直补到养殖场(户)。(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市财政局,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和五市政府)
          (三)进一步完善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做好核心育种场的培育和推荐,支持种猪扩繁场和种公猪站基础设施建设,增加良种猪场数量。落实好国家对购买良种猪精液补助政策,积极推广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加速生猪品种改良。严格种猪场(站)执法监管,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提高种猪质量水平。按照农业部《关于提高母猪生产水平和仔猪成活率的技术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培训指导,帮助养殖场(户)改善饲养管理,提高生猪生产水平。(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市财政局,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和五市政府)
          (四)落实好国家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力争五市全部纳入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范围,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纳入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范围的各市要用好生猪调出大县国家财政奖励资金,重点用于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户)猪舍改造、良种引进和粪污处理支出,生猪养殖大户购买种公猪、母猪、仔猪和饲料等贷款贴息,以及防疫服务支出等,促进我市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市财政局,五市政府)
          二、进一步加强生猪疫病公共防控体系建设
          (一)切实加强生猪疫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生猪重大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所需疫苗经费实行财政全额补贴,扣除中央财政补助数额,其余部分由市财政与区(市)财政按以下比例负担:平度、莱西为8∶2;胶南、胶州、即墨为5∶5;崂山、黄岛、城阳为4∶6。疫苗运输冷藏费和注射疫苗等其他防疫费用,由各区(市)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同时,要加强仔猪流行性腹泻、附红细胞体病等疫病的监测和防控工作,指导养殖场(户)建立消毒灭源制度,实行封闭管理,消除疫情隐患。(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市财政局,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和五市政府)
          (二)完善生猪防疫扑杀和无害化处理政策。提高因防疫需要捕杀生猪的补助标准,由每头600元提高到800元,按照中央财政负担40%,市级财政、区(市)财政和农户各负担20%的比例落实补贴资金。加大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支持力度,按照中央财政与市级财政4∶6的比例落实补贴资金,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为每头80元,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补贴由每头500元提高到800元。对病死猪要坚决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和五市政府)
          (三)加强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逐步提高村级防疫员工作经费补助标准,进一步稳定基层防疫队伍。加大基层防疫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业务技能,指导养殖场(户)科学开展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市财政局,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和五市政府)
          三、进一步强化信贷和保险对生猪生产的支持
          (一)保障生猪生产必要的资金投入。五市要加大本级财政支持力度,采取成立畜牧业担保公司等措施,加快建立生猪养殖政策性担保贷款体系;建立健全由政策性担保机构、商业性担保机构、互助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等组成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为标准化养殖场(小区)提供信用担保服务;建立规模养殖企业联合体担保贷款机制,指导生猪规模养殖企业组成联合体,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联合体担保贷款业务,加强对生猪养殖企业的信贷支持。(责任单位:五市政府,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金融办、市畜牧局)
          (二)落实好能繁母猪保险政策。按照现行每头能繁母猪60元保费、1000元保额的标准,落实好能繁母猪保费补贴政策,市、区(市)两级财政承担保费的80%、保户承担20%。2011年,市财政按照区别对待原则对各区(市)给予保费补贴:对平度、莱西补贴80%;对即墨、胶州、胶南补贴50%;对城阳、崂山、黄岛补贴20%。加快建立完善保险与耳标识别、生猪防疫、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不断提高能繁母猪保险覆盖面,有效降低能繁母猪养殖风险。(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市金融办、市保监局、市财政局,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和五市政府)
          四、加强生猪市场调控和监管
          (一)完善猪肉储备制度。科学调整储备结构,每年安排不低于3500吨市级猪肉储备,其中,常年冻肉储备不低于1000吨,生猪活体储备不低于5万头(折合猪肉2500吨)。积极争取增加中央储备在我市的储备规模。支持生猪屠宰备案企业、肉类物流配送企业等建立猪肉商业储备,增加市场调控资源。(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
          (二)加强市场调控保障。建立市场运行监测与储备投放联动机制,建立健全预警指标,重点在春节、中秋节等传统重要节日、生产淡季、突发灾害天气时期以及价格涨幅较大时,向市场投放猪肉储备,抑制价格过度波动。加强市级价格调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必要时期,实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阶段性增量补助政策,对承担吸引稳定生猪货源任务的生猪定点屠宰骨干企业进行补贴,增加市场供应,确保市场猪肉供应稳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
          (三)增强市场供应能力。指导生猪养殖、屠宰、加工企业通过实行订单生产、发展自有基地、扩大合同货源等方式,建立稳定的货源渠道,促进产销衔接,保证生猪屠宰上市数量和质量安全。鼓励发展“放心肉”直销网络,“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发展“放心肉”专卖店500家、总数达到1500家以上,全面覆盖城市社区和镇驻地,提高市场供应保障能力,满足城乡居民日常消费需求。加强牛羊肉、禽肉、鸡蛋、水产品等副食品的产销衔接,丰富市场供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畜牧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各区、市政府)
          (四)进一步加强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瘦肉精”使用、私屠滥宰,严禁屠宰加工和销售病死猪、注水肉等不法行为。加强生猪肉及其制品检疫和检验,严禁未经检疫检验和不合格猪肉及其制品流入市场。加强生猪和猪肉市场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违法经营、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取缔非法收费,减轻经营企业(户)的负担。(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市质监局,各区、市政府)
          五、完善生猪生产和市场统计监测制度
          安排生猪生产和市场运行统计专项资金,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完善生猪生产统计方法和抽样调查制度,按照国家和省统计局的要求,及时发布生猪生产统计信息。加强对生猪生产、屠宰、流通、消费各环节的动态跟踪监测分析,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根据形势发展,逐步扩大监测调查点覆盖范围,不断提高监测数据的时效性,为科学指导市场运行提供详实、准确的数据。(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畜牧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
          六、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
          进一步扩大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受益范围;根据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情况,及时启动物价联动机制,确保不因猪肉等生活必需品价格过快上涨而明显影响低收入家庭的正常生活。加强高校学生食堂管理,推行“阳光食品工程”招标采购,稳定在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同时做好家庭困难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和临时补助的发放工作,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负担。(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市教育局、市高校工委、市商务局,各区、市政府)
          七、科学引导市场预期
          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发布生猪等“菜篮子”商品生产、市场和价格信息,客观分析市场供求、价格变动的原因和影响,及时宣传国家、省、市有关扶持生猪发展、稳定市场供应、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进一步完善“beat365亚洲体育在线_365beat网址_mobile365体育投注备用生猪市场信息平台”功能,统一发布产销信息,引导养殖户合理调整养殖规模、优化养殖结构。新闻媒体要真实、客观、全面报道猪肉等副食品产销情况,科学引导生猪生产和消费。(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畜牧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政府新闻办,各区、市政府)
          八、加强对生猪生产供应工作的领导
          各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发展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职责,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把此项工作作为我市新时期“菜篮子”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协调,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措施,严格“菜篮子”目标绩效考核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动我市生猪生产和猪肉市场供应稳定健康发展。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