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年度期数
2010年第14期
总期刊数
总第207期
成文日期
2010-09-07
编号
青政办发明电〔2010〕13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相继下发通知,对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要求。为贯彻国务院、省政府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根据市气象台预测,预计2010年全市平均降水量为660-730mm,较正常略多(6606mm)。8月份有一个热带风暴外围影响青岛地区及近海。局部地区强降雨和强热带风暴导致的暴雨,使地质灾害的突发性越来越强、监测预警的难度越来越大,面临的地质灾害防治形势更严峻,任务更艰巨。同时,由于受认知程度、工作精度和手段的限制,许多地质灾害隐患点还未被发现或未被正确认识。因此,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充分估计地质灾害的隐蔽性、复杂性、突发性和破坏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把工作做得更深、更细、更扎实。
二、加强排查,落实防灾责任
各区市要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对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再排查。重点围绕城市、公路铁路沿线、重要设施、重大建设工程区、旅游区(点)、中小学校舍(区)等区域,尤其是人群聚居地,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反复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对已发现的隐患点变化情况进行记录,对排查出来的新点登记造册,做好“两卡”(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填制发放工作,并根据危险等级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纳入群测群防体系。险情重、危害大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同时强化监测,落实专业或专人监测措施,做到及时发现,果断避让。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水利、交通、气象、铁路、建设、安监、旅游、教育、电力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指导做好各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和除险排险工作。接到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国土资源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灾害现场调查,涉及相关部门业务的,要及时通告,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三、因地制宜,加快重要隐患点治理
市南区、市北区辖区内福州北路东侧崩塌隐患点等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已列为《beat365亚洲体育在线_365beat网址_mobile365体育投注备用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防治重点。各相关区市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地质灾害治理,对已列入隐患治理计划的,要尽快组织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不能马上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设立警示标志,并将“两卡”发放至防灾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受威胁群众的手中,让责任人掌握防灾监测方法,让受威胁群众知道临灾时的撤离路线及避灾方法,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加强预警预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是为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提供信息服务的一项公益性事业,同时也是一项新的开创性、探索性工作。山东省、beat365亚洲体育在线_365beat网址_mobile365体育投注备用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已于6月1日开始运行,在山东卫视、山东人民广播电台新闻频道、青岛电视台“天气预报”栏目和“山东地质环境信息网”(wwwsdgemgovcn)发布三级以上的预报预警信息。紧急信息将通过广播、短信形式发布。各区市应密切关注,及时传达,做好隐患排查、险情巡查和应急处置等防范工作。要结合地质灾害防治最新的政策要求和本地实际,适时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提高《预案》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要把提升应急反应能力作为防灾能力建设的重点,建立和完善专业(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确保人员到位,加强演习演练,保证关键时刻拉得出、顶得上。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结合当地地质灾害类型特点,通过购买、租用等多种方式,加强工程车辆、应急照明、应急通讯等应急装备的配置和应用。
五、加强领导和监督检查
各区市政府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各级领导必须树立以人为本、心系群众安危的高度责任感,树立统筹城乡地质灾害防治的全局观念和地质灾害防治无小事的工作理念,以新思路、新举措促进地质灾害防治由被动防治向主动防治转变,务必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实效。要坚持把督促检查作为落实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随机抽查、实地检查、明查暗访、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现场提问、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项防灾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跟踪整改,整改不力的,要抓住典型严肃追究。
六、广泛宣传,提高群众防灾意识
各区市政府和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在人口密集区、集镇、村庄和学校等多种场所,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多种媒介,多角度、多层次、多题材地深入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全社会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要继续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学习培训活动,组织乡镇干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人员和专业监测人员进行地质灾害防治法规条例、基本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