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近几年,我市全面规范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管理效果,但依然存在年度制定计划落实不到位、文件起草质量不高、程序不完备,以及修改、废止工作不及时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beat365亚洲体育在线_365beat网址_mobile365体育投注备用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项目年度计划制度
负责起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单位,应当于上一年度的11月30日前向市政府法制办报请立项。市政府法制办对立项申请进行汇总论证,制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项目年度计划,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后,组织实施。对2016年需要制定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应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或者报送市政府签发前至少两个月将题目告知市政府法制办,并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或者报送市政府签发前至少一个月将相关材料送市政府法制办。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报送或者不再需要制定的,起草单位需书面告知市政府法制办。确需在年度计划外增加的项目,起草单位向市政府法制办提出计划外立项申请,经市政府同意的,作为增加项目;未经市政府同意的,不作为增加项目。
二、严格落实制定程序和制定权限
(一)严格落实制定程序。起草单位应当成立由相关负责人和法制机构、业务处室人员组成的起草工作小组,在规定时间内制定工作计划及调研工作方案。各单位在起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时,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程序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公开征求意见、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其中,制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公开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公众有重大分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及其他依法应当听证的,起草单位应当组织听证。起草单位的法制机构应当对起草稿进行合法性初审(文书参考格式详见附件1),对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等进行审查;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条款,应当逐条就其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现行政策或者上级规范性文件做出说明,并由法制机构负责人签字。规范性文件应经起草单位会议集体讨论通过、主要负责人签署后,送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
市政府法制办应当对送审稿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或者在研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与起草单位研究修改形成新的文稿。未列入年度计划且未经市政府同意增加的项目,或起草单位无合法性初审意见,以及起草单位提供的材料不齐全,且未按规定补正的送审稿,市政府法制办不予受理。
(二)严格落实制定权限。起草单位不得在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中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不得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
制定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一般需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并由起草部门负责人汇报内容,市政府法制办提交审查说明。对于内容比较单一、时效要求强、执行上级命令和决定,以及因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其他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或者事故灾难等情形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经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后,可以直接提请市政府领导签署;但市政府领导认为需要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按程序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三、加强解释和解读工作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权属市政府。对于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含义的,以及制定后出现新情况,需要明确依据的,由市政府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解释文稿,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出台涉及重要政策的规范性文件,牵头起草单位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起草单位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执行中具体问题的咨询,起草单位应当按照要求进行解答,不得推诿。
四、做好修改废止管理等工作
(一)载明有效期和施行日期。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不超过5年,标注“暂行”“试行”的有效期不超过2年,以“通告”方式发布的有效期为1年但载明具体有效期的除外。有效期满拟继续施行且无修改内容的,起草单位或者负责实施的单位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0日提出续期申请(文书参考格式详见附件2),代拟续期通知,并径送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经审查认为可以续期的,报市政府签发后实施。有效期满且未申请办理续期手续的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
(二)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出现下列情况,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提出修改、废止建议:
1.规范性文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现行政策或者上级规范性文件已经修改或者废止的;
2.主要内容已有法律、法规、规章、国家现行政策或者上级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被其他规定替代的;
3.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已不适应社会实际情况的。
有关部门应当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立即组织对本部门负责实施的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提出废止、修改建议,并于2016年7月30日前,将有关清理建议报送市政府法制办。
(三)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有关部门应当将本部门负责实施的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梳理,确定目录,于2016年9月30日前报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汇总梳理后向社会公布。《beat365亚洲体育在线_365beat网址_mobile365体育投注备用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实施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按要求列入目录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今后,凡出台规范性文件,或者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到期的,应当及时报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应当及时对公布的信息予以调整。
五、加强文件制定考核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对未按规定出具合法性初审意见、提报的文件内容因违法被市政府法制办退回的,以及未按市政府要求及时提出修改废止建议的,在依法行政考核中按照规定扣减责任部门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分数。